乐至县至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的
公 告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27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禁毒专职社工27名
二、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的禁毒专职社工将派遣到乐至县各乡镇(街道)专职从事禁毒社会化工作(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认同禁毒工作理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要求18-45周岁(有禁毒公益性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适应禁毒社会化相关工作。因禁毒社会化工作存在24小时随时处置紧急情况可能,故优先考虑拟聘岗位辖区常住人口,熟悉社区情况,便于长期稳定开展工作。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社会化工作的疾病。
6.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有禁毒公益性工作经历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优先。
(四)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专职社工: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社会化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周末除外、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乐至县至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乐至贵均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对面摩托车教练场办公大楼301)。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报名表》(附件2);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按照岗位聘用名额1:2的比例,在笔试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报考者放弃出现缺额,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有禁毒公益性社工经历(工作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或有社工证的在折合后总成绩中加5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禁毒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
3.笔试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通过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8:30
3.面试地点:乐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如更换电话号码请及时告知。
(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存在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三)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六、签订合同
由乐至县至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一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应聘者被聘用后,由乐至县至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务合同(聘用时间3年),薪酬待遇按照禁毒专职社工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及补充医疗保险。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县禁毒办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由乐至县至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人: 徐女士,咨询电话: 18161344979
附件1:
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报名表.doc
乐至县至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